10月初,李在大昭寺路非法出售看上去像警服的衣服,并在被检查的警察局被警察发现。 李先生出售的所有服装均被没收,因此被警告。
据了解,根据《人民警察》和《人民警察标准服装和徽标管理条例》,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多功能警察制服,而由 李除了袖章外,在其他方面与正式的警察制服没有区别,这很容易引起公众的困惑。 这些“警察制服”共20件,包括8件大衣和12件夹克,均已被有关部门没收。
据李的说法,他出售的“警服”是从河北唐山运来的。
最初以为“警察制服”会更好卖,而且他在工作时还可以赚一些额外的钱,但是他并不认为这种行为会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。 此外,在被扣押之前,他的“警察制服”没有被出售。
吉本刚派出所告诉记者,鉴于李无主观意图,分发多功能警察制服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。 没有正式在市场上出售它们,因此,有关部门给李某警告。